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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聘用形式及待遇
1 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,或博士以上学位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引进手续;硕士学位及其他人员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。
2 、引进的江门市以外的入编人员(高层次人才)按有关政策可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。安家费标准为:正高职称 10 万元,副高职称、博士 5 万元,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( 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) ;住房补贴标准为:正高职称 400 元,副高职称、博士 300 元,在新引进 2 年内逐月发放(居住学院周转房期间不发放)。此外,江门市政府对调入市区的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和科研、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,在市区工作满三年并在市区购买住房的,由财政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 5 万元。
3 、待遇
( 1 )入编人员年收入(含医保、社保、税收等应发项目):正高职称 13 万元以上,副高职称 12 万元以上。
( 2 )硕士研究生年收入:第一聘期内 3.8 万元以上,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。为稳定教师队伍,学院对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和高校讲师职称,各项考核称职的聘用教师(硕士学历、硕士学位),续聘时享受在编待遇(首次聘用时已具有高校教师资格、中级职称、硕士学位的,从第二年开始享受在编待遇;本科学历、硕士学位的,要求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)。
( 3 )退休返聘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,月薪 3500 元至 6000 元,具体月薪视应聘者条件及所聘岗位标准面议。
( 4 )兼课教师的课酬标准:正高级职称 65 元 / 节,副高级职称 55 元 / 节,中级职称 45 元 / 节,其他 40 元 / 节。
四、其他
1 、入编人员服务年限至少 5 年,并签订服务期协议书。
2 、年龄要求: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45 岁;博士不超过 40 岁;硕士不超过 35 岁。
3 、应聘应提供的材料:本人简历(贴近照,如实反映受教育、工作、教学、科研、健康、婚姻及计划生育等情况);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获奖证明、身份证等复印件(扫描件)。
五、应聘办法
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或邮寄到我院。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,学院将通知前来面试,择优录用。
六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 6 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师资科 ( 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应聘材料(专职 / 兼课)”,若为电子邮件,请在主题上写清楚姓名、专业、学历学位、应聘岗位(专职 / 兼课) )
邮编: 529090 电话: 0750 — 3725238
联系人: 陈老师
电子邮箱: zp5207@126.com
学院网址: http://www.jmpt.cn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