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引进博士后出站人员,提供可以租赁的、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临时住房一套,支付安家费2万元;购房时给予补贴10万元;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。
二、引进博士研究生,提供可以租赁的、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临时住房一套(夫妻双博士提供一套住房。未婚博士,提供一间住房),支付安家费2万元;购房时给予补贴8万元;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。
三、引进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、学位、年龄不超过45岁的教授,提供可以租赁的、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临时住房一套。
四、引进具有硕士学历、学位、年龄不超过40岁的副教授,提供可以租赁的、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临时住房一套。
五、引进硕士研究生,按单身职工安排住宿。
六、引进上述各层次人才的校内津贴,执行学校相关规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