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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引进对象及条件
1、55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
2、50岁以下的教授
3、45岁以下的博士
4、30岁以下的硕士
二、引进要求
1、思想进步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。
2、教授、博士服务期6年,其他为5年。报到时签订劳动协议书。
三、引进待遇
引进对象 |
安家费 |
科研启动经费 |
家属安排情况 |
备注 |
博士生导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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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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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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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或孩子可安排一人 |
1、按学院租房标准提供套房供博士、教授居住。为其他人才提供房源。
2、随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。
3、安家费为税前收入。
4、拔尖或特殊人才,待遇可另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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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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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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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科4万元
理科6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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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或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可 考虑其配偶或孩子的工作安排。不需要安排工作的安家费另加 4 万元。 |
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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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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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科4万元
理科6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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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 |
0.5 万元 |
0.5 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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